为规范霍山石斛市场,维护和提高“霍山石斛”品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霍山石斛”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凡申请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用户须经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审核同意并办理授权使用手续,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后,其产品外包装方可印制“霍山石斛”商标及“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监制”字样,加贴证明商标专用标签。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的,属侵权行为,一经查出,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将提请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追究侵权人的相关责任。
办理“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到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咨询登记。
2、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书、霍山石斛产地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单位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审核档案记录并派员实地考察。
4、签订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并发放授权证书。
上述程序,参照《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关于“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程序的通知
为规范霍山石斛市场,维护和提高“霍山石斛”品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霍山石斛”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