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诞生。
中医药法分为“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9章,共63条,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提出“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当前,我国正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专家指出,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日益显示出独特优势,在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定中医药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适应“走出去”战略需要。
霍山县地处大别山国家生态功能区的核心区域,大别山区特殊的小气候,孕育了种类繁多的道地中药材,是闻名遐迩的“药材之乡”。据统计,境内拥有各类中药材1793种,有赤灵芝、药百合、断血流等珍稀名贵或道地药材几十种。其中,霍山石斛更是名列中华“九大仙草”之首,素有“软黄金”之称,霍山石斛、灵芝、断血流名列“十大皖药”榜单。霍山中药材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首部中医药法的出台必将极大推动我县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首部中医药法酝酿30年终出台
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诞生。
中医药法分为&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