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石斛的前世今生
石斛是中国传统的名贵中药,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唐代开元年间古籍《道藏》,将石斛、雪莲、人参、首乌、茯苓、苁蓉、灵芝、珍珠和冬虫夏草并称为&l…
石斛是中国传统的名贵中药,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唐代开元年间古籍《道藏》,将石斛、雪莲、人参、首乌、茯苓、苁蓉、灵芝、珍珠和冬虫夏草并称为“中华九大仙草”。
因河与长江流域相联,因而尽享黔、川、渝文化福祉,承接中华医药文化福荫。在河流域黔、川、渝毗邻地区,民间群众自古以来对金钗石斛颇多好评,将其誉为“人间仙草”。明清时期,河流域及长江中游泸州重庆一带即有民谣称:“中药首推石斛,黔北兰花(注:金钗石斛又名吊兰花)标榜金钗,天地造化一棵仙草,治病养生长寿逍遥”。生动描述了名贵中药材——石斛的产地是在,同时也表达了它是金钗的形状,用“首推”和“标榜”来概括金钗石斛的价值和地位。
据《县志》记载:境内野生金钗石斛资源曾十分丰富,常年收购量在200—300吨之间,产品销往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由于石斛生长在岩缝中和寄生树上,繁殖能力低,发蔸慢,过去的成药采集是连蔸拔起,拔一蔸就少一蔸。自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市场需求量增加,无节制、无计划的采集使野生石斛资源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到了90年代中期,市野生石斛产量不到两吨。金钗石斛被列为国家珍稀濒危二级保护植物。
20世纪80年代初期,市开展人工栽种石斛试点,传统栽培面积不到20公顷。
1997年,为了能使这一珍稀药材得以发展和壮大,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把金钗石斛列为后续支柱产业。
199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在市建立“石斛生产基地”,规划发展原生态石斛栽种面积2000公顷,是中国的金钗石斛基地。
2006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金钗石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金钗石斛成为贵州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中药材产品,也是中国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石斛品种。
2010年,金钗石斛种植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得益于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石斛产业前期投入较高,每公顷石斛需投入7万元左右,一般农户难以承受。对此,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资金投入,给予贴息贷款及种苗补助,并对种植大户给予奖励,由此形成一整套的奖励机制。同时,市质监局与相关部门合作发布了《金钗石斛标准》与《金钗石斛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为石斛种植提供技术支持,使石斛在原生态环境中,从选种、栽植、管理到采收、加工等各个生产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并达到速生、优质、高产的效果。